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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子法出台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无序和管理无序,使我国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公司达到8721家,多、小、弱是中国种业的高度概括。中国民族种业不大不强已给中国用种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种子这一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随时都有可能控制在跨国公司手中,已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为了改变现状,农业部即将出台“部长令”对在种子法实施过程中不符合中国种业健康发展的部分作调整。为此,农业部种植业司有关部门邀请中国相对较大规模的种业公司参加本次研讨会,川农高科董事长李平教授应邀出席。参加会议的有种植业司种子处处长吴晓玲,法规处处长李迎宾,农技中心种子处处长马志强、副处长柏长青等。研讨会于2009年11月13日在北京二十一世纪饭店举行。
与会代表建议:1)适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申请全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注册资金8000万元,且固定资产占40%;申请省级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占50%以上;申请省级经营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的注册资金1000万,固定资产占60%。2)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征地、晒场、仓库、加工场所和设施以及检验设施等。3)申请全国证的必须要有全国审定的品种和相应的品种权。4)对于有侵权行为和销售假冒种子行为的企业要吊销执照。5)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有自我发展能力,要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
吴处长和马处长在讲话中表示,政策调整要有利于支持大企业发展,适应提高准入门槛,特别是提高生产资 质的门槛,适当减化程序,作大作强中国种业,以抗衡国际跨国种业对我国的控制。预计新的部长令将在春节前后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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